考试时间、科目、专业及考点设置
9月11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各专业代码见附件2)。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省直、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二、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四个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6.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的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增报专业。